根据相关规定,武汉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是固定的,时间是每月的20日。那有关公积金贷款的归还及结清办理的详细说明,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期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实行固定日还款,还款日为每月20日。

二、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方式。

三、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可到其委托行所属经办网点办理提前还款业务。还款金额可选择100元(含100元)以上的任意金额,所还金额依次顺序归还逾期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逾期本息按期次顺序归还)、本期利息、本期本金、提前还款。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借款人不能提前部分还款。

四、公积金贷款结清办理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还款至最后一个月时,应到贷款委托银行办理还贷结清手续;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