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5月6日起,武汉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规则遵循“认房不认首次贷”的原则,即公积金贷款的套数认定主要以借款人家庭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为准,不再受贷款次数的限制。下面小编便为大家带来2024年武汉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规则,赶紧了解下吧!

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

1、首套住房的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认定为首套住房,执行我市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认定为第二套住房,执行我市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商转公贷款套数认定

1、首套住房的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仅有一套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买的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并就该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认定为首套住房,执行我市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两套住房,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认定为第二套依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等相关规定,当前第二套住房商转公贷款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