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目前,武汉职工医保可以给家人支付城乡居民医保了。方法是将家人的信息通过线上绑定至家庭共济成员,那详细规定下面就来看看吧。

政策规定

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是指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将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成功绑定为自己的家庭共济成员后,可按相关规定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家庭共济成员住院治疗、门诊就医或药店购药时发生的合规自负费用。

现在,利用全省医保信息系统,省内实现跨统筹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家庭共济成员居民医保费。具体来说,分为两种情形:

1、武汉市参保职工可将在湖北省任一市、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父母、配偶、子女绑定为家庭共济对象,可申请为家庭共济对象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

2、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如果父母、配偶、子女为湖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也可将其绑定为家庭共济对象,为其申请支付在武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费用。

医保个账共济缴费条件

按照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共济成员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必须完成家庭共济成员绑定(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绑定),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的参保费用先缴纳到账;

2、职工医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所申请返还的费用(即家庭共济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