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计划招聘事业编制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30岁。对该岗位有兴趣的网友,可以详细了解下报名流程和相关规定。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财务处财会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本科阶段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研究生阶段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审计学或以上相关专业;

8.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1.财务处会计核算、资金结算或预算管理等工作。

2.可根据应聘人员工作经验等性质适当调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定于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人员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且来校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需求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如未达到比例,由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毕业生推荐表、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网站、财务处网站相关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六、考核工作安排

(一)笔试考核

笔试考核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财务处配合相关工作。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并列均进入面试。如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由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湖北工业大学网站、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七、成绩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应聘对象综合得分,最终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6名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综合成绩排序取前2名作为拟聘用人选,由财务处对其进行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时间不低于15天。期间,如出现主动放弃、岗位适应性考核不合格或经公示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该人选资格,由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八、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和心理测试分别由湖北工业大学校医院和湖北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测试依据MMPI-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和症状自评量表。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人事处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三)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以及财务处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信息发布网站,湖北工业大人事处网站为拟聘人员公示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启事未尽事宜按国家、湖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1.财务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cwc88032305@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90

联系人:陈老师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联 系 人:尤老师

3.湖北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邮 箱:dc@mail.hbut.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